19家A类医院(不用选择):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什么是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能选几家?一年能变更几次?
通常我们谈到的定点医院,指的是经过国家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合格后,获得定点资格的医院。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所选择的定点医院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一般为4所。一年以内,参保人只能变更一次定点医院。
什么是专科医院?专科医院用不用选?
专科医院一般是指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一般说来,专科医院一经被确定为定点医院,参保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就医,但就诊的必须是专科疾病。如果到专科医院的综合科室就诊,则需要自费。比方说,到口腔医院拔牙,是可以的,但如果到该医院的综合科室看感冒,则需要自费。
哪些药费能报销,哪此不能报?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范围。根据北京市有关社保政策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管理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那么,哪些药品不能报销呢?
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范围:
(1)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 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球、抢救除外);
(6) 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湿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膳食费;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