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取消有什么好处?关乎你我权益,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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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变化你都知道吗?
· 1、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 02、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近日,人社部要求,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模式,不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段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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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变化对你有什么影响
· 1、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
目前有一些企业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参保人的权益更有保障。
· 2、“不用跑”就完成认证工作
构建以信息对比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不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或窗口进行集中认证。异地服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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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括哪几部分
·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养老保险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缴纳比例:
单位:19%(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
个人:8%(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缴纳比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不同)
·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缴纳比例:
单位:10%
个人:2%+3元
(缴纳比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不同)
· 3、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缴纳比例:
单位:0.8%
个人:0.2%
(缴纳比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不同)
· 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划分行业确定缴费比例,在0.2%-1.9%之间,个人不用缴。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人社部已正式启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缴纳比例:
0.8%
(缴纳比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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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会保险常见的个问题
· 1、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不正确
并不是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而是要满足退休年龄。以男性职工为例,一般而言,不到60岁,即使你已经缴了2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 2、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纳?
不正确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ー。《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
(1)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员工必须得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领养老金待遇。
· 3、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
并不是
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市医保的缴费历史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停止缴费并不会导致缴费历史清零。但是断缴影响也有很多,如:
(1)参保人在停止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外地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入学、购房买车等都与医保缴费年限息息相关。
(3)从长远来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缴满最低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 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
(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2)选定点医疗机构: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 5、职业病算工伤吗?
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患职业病的”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6、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7、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因怀孕生育而花费的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但支付方式不同。
(1)针对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生育保险基金采取限额支付。
每次产检费报销限额标准1400元。产检费在限额内的,按实际支出报销;产检费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报销。
(2)针对住院分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等,生育保险基金采取定额支付。
以三级医院为例:
①产妇自然分娩,可以定额报销3000元;
②人工干预分娩,可以定额报销3300元;
③如果产妇采取剖宫产手术,可以定额报销4400。